轉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法務部調查局有關「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」(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,下稱「FATF」)公布高風險及加強監督國家或地區名單相關訊息,請查照參辦。
種類:產業動態 發布單位:市場開發處 發布日期:2026-07-03
一、依據法務部商業發展署本(115)年6月25日商環字第11500698130號書函轉法務部調查局115年6月23日調錢貳字第11535519582號函辦理(如附件)。
二、FATF於本年6月19日大會完畢後公布旨案。成功自受加強監督之管轄區(下稱灰名單)除名的國家為阿爾及利亞及納米比亞;已實質完成計畫準備除名國家為保加利亞、象牙海岸、剛果民主共和國及摩納哥;在灰名單內持續監控的國家或地區包含安哥拉、玻利維亞、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(新增)、喀麥隆、海地、伊拉克(新增)、肯亞、科威特、寮國、黎巴嫩、尼泊爾、巴布亞紐幾內亞、南蘇丹、敘利亞、委內瑞拉、越南、英屬維京群島及葉門。另,北韓、伊朗及緬甸仍列入高風險管轄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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