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 | 2023年6月9日
氣候變遷因應法今年通過,規定排碳大戶明年起開始收取碳費,子法陸續出爐,環保署於今(2023)年6月6日公佈相關進程,如以下:
2023年6月底發佈:
-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
- 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管理辦法
- 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
2023年8月發佈:
2023年11月底發佈:
碳權交易所於8月成立,目前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證券交易所建置。 初期除了提供有需求的企業交易碳權,也規劃提供諮詢服務。
至於國內碳費如何訂定、收取等細節,都交由費率審議委員會進行,在此之前需要先訂出相關辦法,將比照電價審議委員會設有官方代表、工商界、民間代表等,後續進行費率討論及審查,實際費率則需等委員會成立運作後才會明朗。
環保署氣候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說明,國內碳定價設計有兩軌,分別是碳費徵收及自願減量計畫。每年碳排超過2.5萬公噸的289家排碳大戶必須繳碳費,若提出自主減量專案,則能得到較優惠的碳費費率,否則就必須依照一般費率。至於其他未被收取碳費的企業或各部門,若提出自願減量專案,則可以取得減量額度(碳權),未來可將碳權拿到碳權交易所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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